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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我这是借,不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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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要饭的,老子让你再嚣张,老子让你再牛逼”

“臭要饭的”

姜尚道护着头蹲在地上,没敢还手。可是一声接一声‘臭要饭的’像刺一样,一下又一下刺痛他的心。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姜尚道的脸越来越红,眼睛越瞪越大。

突然。

姜尚道呼啦一下站起来,暴喝一声,“老子是自由职业者,不是要饭的”

“麻痹的,老子就不信打不改你,臭要饭的”

“你有种再叫一遍臭要饭的?”,姜尚道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心中的恼怒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臭要饭的,臭要饭的……”

嘭。

一声枪响。

世界清静了。

再也没有人叫我臭要饭的了。

姜尚道一阵轻松,不光是轻松,还夹杂着扬眉吐气。

半响过后。

世界又嘈杂了起来。

啊!

老板摊子也不要了,食客也顾不得吃了。四散奔逃。

一时间,尖叫声络绎不绝。

“快报警,杀人了”,也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

我杀人了?

姜尚道还扬个屁的眉,大热的天,还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二狗,你在哪儿?”,姜尚道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四散奔逃的人群里有二狗的身影。

“二狗,你害死我了”

姜尚道仰天嘶吼。瘫坐在地上,楞楞地盯着手中的枪。

“咦?刚才走那人怎么没有见他什么时候进去的啊?”

“管他的,只要不是那个通缉犯就行,别老是一惊一乍的,好不容易眯着”

“就知道睡,要是跑了逃犯,看组长怎么收拾你”

姜尚道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人物。说是人物都算抬举他了。说白了就是一天到晚在街上闲逛,无所事事,靠做些偷鸡摸狗,耍些小手段欺骗老人妇女的钱财过活。

像他这种人,在汉城大街上随处可见。说他们是混混,也不像,混混最起码还舞刀弄枪的时候,他们只会持强凌弱。遇到强硬点儿的,就跟哈巴狗似的求饶,大多数都是挨顿打了事儿。遇到弱的,就把轮到他们欺负人家了。

像他们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要身手没身手,要头脑没头脑的人,连汉城街上的最一般的混混都瞧他们不起。

姜尚道叼着个牙签,学着电影里周润发的形象,大晚上的也戴着个墨镜。想当年,韩国电影没那么发达的时候,很多港台明星都是韩国人的偶像。而周润发则代表着黑社会形象。

靠,累是不累。

貌似电影里的周润发也不是这样走路的吧!

像这样的人不是神经就是秀逗,脑子绝对弱智。晓峰观察了好一阵,决定就是他了。

晓峰今晚也化了妆,戴上了假发,贴上了小胡子,把皮肤摸的黝黑,还在脸颊上做了一道长长的刀疤。临出门的时候,对着镜子照了半天,仍然觉得难以遮掩自己无与伦比的的气质,当然这话不是他自己说,而是发了花痴的郑喜媛说的。晓峰为了追求完美,特意花了一大笔钱跟一个流浪汉买了一身酸臭难闻的工作服。

这套工作服就是他为今天晚上的工作准备的,本来不是工作服,但是在他看来,就是工作服。一个流浪汉的标准配置。

此时的晓峰,不形容也罢,头发乱糟糟的,跟遭了点击似的,一根根长长的竖起。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根本看不清原本的颜色。身上的工作服倒还完整,就是脏了点。要不是身上散发着难闻的异味,走在大街上,说不一定会有人把他当成行为艺术家。

姜尚道正低着头走在街上,期待着那个善心的人能在马路上遗留些什么,好让他换回今晚的一顿晚餐。中午就吃了个面包,还是从一个小小朋友那儿抢过来的,一个面包就巴掌大点儿,中午连牙缝都没有塞满,更遑论又晃荡了一下午。眼看天色已晚,霓虹初上,还没有吃上晚餐,姜尚道饿极了。

就在他头脑昏聩,胃部抽搐个不停之时,一道惊喜交加的声音传到他耳朵里,打断了他的探索之路。

“尚道哥,是你么?”

姜尚道有些恼怒,这一耽误,也不知何时才能吃上晚餐。努力地瞪着浑浊的眼睛,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难兄难弟,良久,“你是?”

“你忘了,我是村东头老李家的儿媳妇的三叔的姨妈的侄子的……”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二狗”,姜尚道几乎被绕晕了。是与不是,对他来说并不重要。都是难兄难弟,谁也不比谁强,管他是谁。他只是强行将眼前之人与印象中的那个坏小子叠加起来。

韩国也有这种很中国化的名字么?晓峰有些怀疑,不过也不是没可能。韩国人爱剽窃别人的文化,说不一定韩国人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呢?

二狗就二狗吧!越普通越好。

“对,对,尚道哥,你还记得我”

“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姜尚道也颇为幸喜。他乡遇故知,尤其还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不过这个朋友混的好像也不怎么滴。姜尚道心里平衡了,“你怎么也混的这么惨?”

“哎!尚道哥,别提了,原本我还以为城里比乡下好,谁知道进了城之后,却发现还不如乡下,乡下至少有吃有喝,怎么着也饿不死。城里呢,像咱们这样没有文化的人,连个工作都找不着。刚开始,还有人找我扫扫大街,扛个苦力什么的。你是不知道啊,不管走哪儿,都能遇到熟人,而且还都是一个村上的,人家一看我在扫大街,扛苦力,嘴上不笑话,心里怎么想的,我还能不知道。后来我想通了,这种丢脸的事儿我可不能干,咱是谁啊,想当年在村里,谁不让咱三分,就连村长见了我们也要绕道走。于是我就捯饬了这样一身行头,这样一来,就算遇到熟人也认不出我了。又不用干活,每天还能讨个百儿八十的,肚子饿不着不说,还能逍遥快活,虽然比不上我们当年风光,也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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