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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薇山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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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迹啊!达里高利,你真是比蛮牛还结实,比蟑螂还命硬。”军医官罗纳西姆一边啧啧称奇,一边为浑身都绑着绷带的达里高利换药,“还好蛮人的箭不够强,大多被你的皮甲挡住,又都侥幸未伤及要害,所以只受了些皮外伤。而我们又在城里找到了他们毒箭的解药,你才保住了性命。”

“多谢你了,老伙计。”已经苏醒的达里高利神色却有些黯然地看了看自己的左臂,“可惜我再也举不起盾牌了。”

“达里高利大叔。”高歌抿着嘴低下了脑袋。

那迎着箭雨,拖着断臂,义无反顾地扑向城头的背影,深深刻在他的脑海里。

“要高兴才对,我还能活着回去亲自把银鹰还给穆斯塔瓦老爹和瞎子潘珀。”达里高利的眼睛亮了起来,“我更高兴的是你,高歌,今天我看到了,你继承的绝非只有你父亲的善良。他的英勇和智慧,你也一样继承了。”

“对了,我昏迷了多久?”达里高利接着问。

“达里高利……大叔,你足足昏迷了三天。今天晚上,王子殿下将召开庆功会表彰此战的英雄。”格利眉飞色舞。

“去吧,第一个将军旗插上城头的勇士,今天晚上,你将会得到你的奖赏。”达利高利笑着对高歌说。

高歌的神情变得奇妙起来。

……

薇山城的城主府里,有专门的大宴会厅,布置得谈不上华丽,毕竟这只是王国边陲的一个小小的军城,但比破败驿站的一个仓库,自然好得太多了。

宴会厅的顶上,悬挂着几架铁制的灯台,虽然不是水晶灯,却依然将整个大厅照得一片亮堂。

墙壁依然粗糙,却装饰有各种动物的角和巨大的雄鹿头颅,甚至于,还在醒目处悬挂了一副画:神意永远照耀大地。

军官们济济一堂,不再全副武装,都穿着威武而华丽的军礼服。

金狮鹫的军官们个个趾高气扬,而赤色木棉和铜拳的军官们则有些惶惶不安:今天早上,随着鹰使的到来,他们的军团长和好些军官都被忽然逮捕了。

当高歌步入宴会厅时,门口的两列卫兵“啪”一声挺直了腰杆,以拳击胸,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只听得四王子殿下在远处高声鼓掌道:“诸位,让我们欢迎英雄的到来!高歌.霍顿!”

军官们纷纷起立,一边鼓掌,一边向高歌行着注目礼,哪还有半点以前的轻视。

簇岳王国向以尚武著称,而攻城时第一个将军旗插上城头的勇士,和野战时夺取敌军帅旗的勇士,被称为首功者,尤其受到推崇,这是一种光荣的传统。

等高歌走到跟前,戈尔登示意大家停止鼓掌,他微笑着扫视全场,说道:“勇者,应当收获其应得的荣耀。诸位在薇山城下英勇的战斗和光荣的胜利,我已详细上报军部,相信军部很快便会下达相应的嘉奖。”

说到这里,戈尔登顿了一顿,看见在座的军官们眼中纷纷流露出兴奋之情,心里暗自想道:你们到时恐怕要失望了,这一战名义上可是由我指挥的啊!我那位看似豪迈,实则小心眼的二哥,一定会百般克扣诸位军功的。不过,这正是我所期盼的啊!没有对比,哪来的人心向背呢!

戈尔登接着说道:“但我战前就承诺过,我将为首功者亲自争取荣耀,今天,就是我兑现这份承诺的时候了。”

见大家都竖起了耳朵,戈尔登从怀中掏出一张羊皮卷,缓缓打开,说道:“克复薇山城的当天,我就亲自写信给我的父王和军部,这是今天早上由鹰使带来的回信。”

戈尔登微笑地看了一眼肃立在跟前的高歌,朗声念道:“高歌.霍顿爵士,果敢沉毅,忠勇无双,勇夺薇山城克复之首功。特授予其终身男爵爵位,以示嘉勉……”

四下里一片哗然,人人面面相觑,一副无法置信的样子。

高歌也很懵逼,虽然记忆里对爵位这一块的常识很模糊,但有一个例子他是知道的,自己的父亲可是在军中出生入死二十几年,立下大小战功无数,用一身的伤疤才换来一个世袭男爵的爵位。

自己以一战之功,居然也成男爵了?

虽然是一个不能世袭的终身爵位,但只要再立点小功,从终身爵位转成世袭爵位并不是很困难的事。

再看看四周的反应,就算高歌对爵位这一块再无知,也知道自己所得的嘉奖是超出常规的优厚了。

可还没完,戈尔登继续在往下念:“薇山城为锁蛮九连城之中枢锁钥,即已克复,需要一位英雄镇守,以慑南蛮。高歌.霍顿男爵一战成名,南蛮新败,必畏之如虎,实为镇守薇山城之不二人选。故特封高歌.霍顿男爵为薇山城城主,以此城为其封地,为王国守边。”

这一下,整个宴会厅在瞬间陷入了一片寂静。

但在半秒钟后,艳羡声,嗟叹声,惊呼声和质疑声却差点掀翻了整个屋顶。

戈尔登却似乎充耳不闻,念出了羊皮卷上的最后一句话:“前线授爵,一切从简,由戈尔登王子代行仪式。簇岳王国国王菲力迈恩二世。三月十五日。”

“王子殿下,薇山城可是一个子爵领!”有人提醒道。

“那它从今天开始就是一个男爵领了。”戈尔登收起羊皮卷,微笑道。

“王子殿下,您实在是太慷慨了!”有人高呼,引起一片同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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