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呢,按照见血之后的反应来区分,有这么两种人。
第一种最正常了,初次见到大量流血甚至死亡,会胆战心惊手足发软,或者晕厥呕吐。
第二种则相反,见到了鲜血喷涌,自己的血也跟着沸腾,兴奋与喜悦相携而至……
这种反应是天生的,非人力非教条思想可以控制。
而两辈子都没脱离出骨子里的胆小范畴的阿珠,纯天然的表现,倾向于第二类。
或许,这姑娘骨头里面本来就是强悍的,只不过原来没有机会显现出来?
“那就全押回去,这贼匪头子的脑袋,悬挂在镇衙门外面,震慑一下。”干将垂下眼皮,发号施令。
正好,被削去车厢的露天马车继续载着死去和活着的主人,怏怏的在队伍中间走上回头路。
其间,干将专门提审了“二子”和“三胖儿”,“二子”早就心灰意懒,对本次绑架事件供认不讳,不过,问起之前的案子,还有理智提醒他,不肯轻易招认。
倒是“三胖儿”,也没用怎么吓唬怎么做工作,这厮竹筒倒豆子,把自己参与到贩卖人口的队伍以来,做过的每一桩买卖,都据实交代了,并且,他还专门记住了被贩卖的孩子到底又转手到了什么地方,出自什么县城,一一说明。
“小的任凭发落,干这种亏良心的买卖,小的也不舒坦……”。
“那你为何做起了这种营生?”“三娃子”问的并不突兀,既然良心上过不去,就不该掺合不是?
“三胖儿”很局促。貌似回忆起从前的不堪是痛苦的。
其实这汉子原本是个老实人,家里父母健壮,娶了个媳妇貌美如花,还很快怀了身孕。
结果,狗血剧上演。媳妇跟几个邻家妇人相伴赶集时,被一个地痞发现美色,于是上前调戏,并蓄谋招呼手下强抢,媳妇在反抗时以头撞墙,一尸两命。
“三胖儿”知道后连夜出手。杀上门去,一棍子砸花了地痞的脑袋,一命呜呼。
父母流泪撵走儿子,因为那地痞有些势力,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三胖儿”流落在外。因为有一身赶马车的本事,机缘巧合的跟“黑老大”一流厮混在一起,如今已有两年光景。
如果,这些事儿都是真实的,“三胖儿”的本性,也确实没有从根子上坏掉烂掉。
干将沉吟一下,下了决定:“三胖儿,如果你所言属实。并带领官兵协助救回被贩卖的孩子们,我可以考虑放你回家看望父母……”。
“三胖儿”喜出望外,对着干将猛一顿叩头。后背上的伤痛完全忽略不计了。
还有阿珠这个小恩人呢,要不是她出言要留下他,也得不到这样将功赎罪的机会。
阿珠这会儿早就琢磨好了“三胖儿”的用处,此刻小大人般的摆摆手:“干将少爷那边的事儿完成,你就先找我报到,我来安排你回家探亲的事宜。你可愿意?”
这是抛来的橄榄枝啊!“三胖儿”哪有不乐意的?
“小的这条贱命,死了都不足惜。小姐既然看得起,今后。三胖儿任凭小姐驱使!”
“小姐”么?听起来真是浑身起鸡皮疙瘩儿,怪好听的称呼,生生被后来那些打着红灯笼求营生的职业给玷污了。
阿珠定下了“三胖儿”的未来,心有余悸的陈大川并不看好这件事儿,你想啊,找个曾经的人贩子贼厮做跟班儿,没准儿就又倒卖你一回,轻车熟路嘛!
不过,小闺女打小主意就大,认准的事情谁劝都不管用,何况最近又发现了自己涨了力气跟本事,来无影去无踪砍个把儿人跟切菜似的轻松,还能忌惮谁?
而且,不再装“二傻子”以后,一路回程,阿珠对于挥刀耍剑的本事尤其感兴趣,时不时缠着个身手利落的兵蛋子或者衙差,要求演示一下。
她不求学会,只想熟悉熟悉剑法刀路,这身板儿,遇到敌情,当然以后也是以“偷袭”为主,明刀对枪咱可不干。
干将在听到阿珠对二蛋的请教之后,非常的不淡定了。
“二蛋哥哥,人身上都有几处部位最容易一刀致命?你给我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