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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彪悍的女人!我瞬间被她折服了。我摇了摇头,我说:“这种男人,不好驾驭。”
她怅然地说了一句:“是啊,种马。我对他没喜欢,就是各取所需吧。”
上了大学才发现,男生无非分几种,一种就是风情万种、四处招蜂引蝶的种马型,一种是成熟稳重、城府很深、专注于校园各种活动的领袖型,还有一种就是随遇而安、专注于游戏不问世间事的宅男型,另外一种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霸型了。洪皓,给我的感觉,就是第一种。
在我眼里,大概没有谁能比得上我的斯达了,他不属于这几种男生中的任何一种,越想,越觉得他把其他男生秒得渣都不剩。一想到他可能在大洋彼岸谈起了恋爱,一想他以后可能会遇到比我更好更优秀的女人,我的心啊,就突突地疼。
上完wc后,我在关小河的配合下穿上了一条红色的拖地晚长裙,无袖的那种。我的脖子上曾经经常被斯达咬,如今竟留下了一块淡淡的褐色蝶状印子,看上去像是昨晚才刚刚留下的草莓印,我对着镜子,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这一块印子,心里不禁又有些感伤起来。
我换好裙子走出来的时候,洪皓已经西装笔挺地站在那儿了,他笑眯眯地端详了我一下,由于那块印子特别明显,他特地看了看,然后说:“呀,真看不出来,这么激烈啊。”
我见他紧紧盯着我脖子上那一块明显的印子看,我连忙挡住,然后说:“别看了!晚会就要开始了!赶紧准备吧!”
他沉思了一小会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也懒得理他,只顾着细细修饰自己的妆容。他突然说:“你过来,我有办法帮你遮盖掉,把你的化妆盒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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