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约法三章
2016-03-05 作者: 许许宏宏
第十四章 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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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祝总来个“约法三章”:我的三件主要任务是拿地、拆迁、融资;祝总的三件主要任务是企业管理、项目策划、市场营销。
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公司会议室里,王光辉正在主持置业公司主要员工会议。祝建平,付国庆、田力、小彭,还有新招进来的营销总监、财务总监,以及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等人都在会场。
王光辉一边讲话,一边由田力用投影机给大家播放《项目地块示意图》——
下面,我先来说明一下,第一块项目用地的情况。
这块地,以前是一家国营的木材加工厂,有40多年的建厂历史,但它在历史上就从来没有盈利过(笑声)。年年亏损,靠银行贷款或者财政拨款发工资。但是,它占地面积有400多亩,位置处于正在施工建设的相水河第二条跨河大桥的桥头。因此一旦二大桥通车,这里就成了相水区屈指可数的黄金宝地。而且,该厂的在册职工人数不多,便于安置。经过我与市、区两级政府的协商,达成了协议:由我们出资收购这家企业的资产残值,评估价1000万元,成交价1200万元,并且负责安置70多名职工。
第二块地,换下一张图。对,你们看,这块地,面积大约600亩,由一个农业科学研究所、一个粮食仓库合并而成,便于整体规划。其中,农科所主要是蔬菜种植科研基地,没听说它出过什么科研成果,领导很失望,所以“咔!”(他做了个杀头的动作)卖给我们。这边呢,原先是粮站,现在都分割出租了,做什么的都有,火灾隐患很大,租金收入也没什么吸引力,“咔!”政府决定:卖!评估价1500万元,成交价1800万元,不需要安置职工。
好了,第三块地。这块,面积大约150亩,块头小点,但位置在城中心,由三部分合并而成。你们看啊,就是现在的区政府办公楼、政府机关招待所、政府干部家属大院,三块一起,“咔!”全卖给我们,总价2100万元。乖乖,政府它把自己都给卖了,有意思吧?我们的区政府,计划搬迁到城外去,这样可以成倍地放大城区规划面积,扩展城市规模,批到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
当然,拿地需要大把的钱,还要安置职工。所以,政府为我们想得很周到,特意安排了银行给我们提供贴息贷款,我们用这几块土地作抵押,拿几千万资金没问题。也等于说,我们拿银行的钱,买政府的地,自己不用掏腰包的。
同时,区政府和国土局已经推荐安排了4块地的委托拆迁业务给我们的光明拆迁事务公司。这些是其他开发商的项目,我们只赚拆迁部分的服务费。具体说,我们把拆迁户赶跑、把钉子户拨掉就OK了。
还有,更重要的,我们将与省建工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今后我们新开工的项目工程,都由他们的下属公司承包。所有建房工程都是从基础施工开始,直到主体封顶,全由他们施工方垫资。(有人鼓掌)此外,他们还将为我们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我们找银行要钱,建工集团都可以“叭!”担保。(他做了个盖章的手势)
这样一来,项目多了,资金占用量大了,资金链条也长了,好家伙,风险也就猛然增加。因此,我考虑,近期成立一个投资公司,我去挖银行墙角,招聘一位投资融资的金融高手。我们的投资公司,一方面负责存量资金的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它能够作为融资平台,设立私募基金,吸收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信托资金。特别是,相水区正处在旧城改造的热潮时期,征地拆迁造就了一大批暴发户,他们的闲钱正是需要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在股票市场长期低迷的形势下,投资于房地产就是回报最高的选择。
还有啊,待“光辉岁月”一期进入正式销售阶段时,我们还要成立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
各位,这几样事情布置好了之后,我们就能形成以置业公司为中心、以拆迁公司为前锋、以投资公司为保障、以物业公司为后援的四位一体的集团式企业架构,形成更完整的产业链条。
当然啦,我不能贪天功为己有。我声明,以上的企业发展总体构想,主要是祝建平总经理,利用春节休假时间策划出来的。以后,我更多的时间要跑外交,祝总就更多地操心内政。我主持拆迁公司和投资公司的业务,祝总主持置业公司和物业公司的业务。整体工作上,啊,我跟祝总来个“约法三章”:我的三件主要任务是拿地、拆迁、融资;祝总的三件主要任务是企业管理、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当然,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和楼盘销售这三样,都是外委业务,统一归口由祝总协调。还有财务、人事、后勤这三样,都装进祝总的“企业管理”口袋,打包了啊。
那么,按照以上工作安排,该招人的招人,该配车的配车,该签合同的签合同,整体运转起来。
最后,我在这里交待几个当前的重要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