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贺阳并没有出现在被告席中,代表young的是陈艺文,他们请的律师叫做陈燕婷,在这方面颇有名声。而原告那边出现的则是谢林涛,代理律师则不是薛超了,而是换了名叫李安然的律师,瞧着十分沉稳。
贺阳就坐在下面的旁听席中,他侧头看,就在旁边不远处看到了薛超和一个与他微微有些像的男人,他想那应该是薛义涛——朱骜并没有出现。
案件一开始是法庭调查,原告先发言。谢林涛从发明专利持有人的角度,对他从何时开始有了这个初步想法,到中间做了哪些工作,如何让胃部胶囊机器人成型,以及申请专利的过程进行了简单的陈述,然后重申了他们的要求,要求判定young专利侵权。
当然,他的专利申请时间是提前了的,也就是在三年前的6月2日。
而陈艺文的陈述内容也差不多,但偏偏,两份专利的申请时间,是重合的,young所购买的胃部胶囊机器人的申请时间是在三年前的6月12日。这使得他们在搜集相似专利信息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对方。
只是因为美国与中国对于专利的审查期限不同,中国在三年左右,美国在两年半到三年间,所以造成了时间差,young提前拿到了美国的发明专利,然后来到了中国准备进行推广。
因此,即便young拿的是美国专利,但宏远也是不可能让他们专利无效的。他们只能从侵权方面进行申诉。
紧接着,双方律师又提供了证据,事实上,如果宏远的申请日期还是一年前的话,这场官司还有点悬念,但如今时间一改,双方时间相近,宏远的专利是中国的,时间申请在前,young虽然提前拿到专利证书,但却是美国的,更何况他申请时间在后,又没有申请pct,但凡了解一点的都可以判定,young侵权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因为结局太过明显了,虽然young的举证还没结束,宏远的代理律师李安然脸上就已经露出了轻松的表情,他坐在那里,整个后背虽然仍旧直挺着,可肩膀已经松了下来,贺阳明白,这是觉得后面有把握了。
而下面的薛义涛还好,只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倒是薛超,八成还是年纪小历练少,忍不住的脸上就露出得色来,看向了贺阳这边。贺阳从李安然脸上收回目光来时,恰好扫见了薛超看向这边的动作,他就挺坦然的回了过头去,跟薛超在旁听席上来了个隔空相望。
薛超实际上年纪跟贺阳差不多,都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他学的法律,一毕业在一家大律所干了两年后,就被亲叔叔叫来公司做法务了。因为从头到尾就被捧着,自然是傲气逼人,如今和贺阳对视,忍不住就勾起了嘴角,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意思是不好意思啦,我们赢定了。
可贺阳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着他跟小丑一样表演完,用口型回敬他三个字,就把头扭了回去。倒是薛超愣了一下,一般人对于唇语也没有研究,何况贺阳的嘴型并不是特别明显,他自己学着贺阳的样子来来回回试了几次,却不得要领,可再去看贺阳,他已经不说话了。
这时候,就听见李安然对着法官说,“请法庭允许传证人朱骜出庭作证。”
事实上,因为朱骜是宏远的实际持有人,与着原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的确是能做证人,但是证词几乎是没有任何说服度的,之前他也就这事儿跟宏远这边告知过了,不过朱骜依旧不听,薛超那边只当朱骜是太看重这事儿了,也没在意,他愿意上就上吧,反正作为一个老板,还能坑自己吗?
所以,李安然对自己最后的这位证人也没觉得多有意思。
贺阳就瞧见朱骜穿着件西服走了进来,他在行动中向着旁听席这边扫了一眼,目光在薛义涛和贺阳这边分别做了停留,然后就站在了证人席上。
李安然就例行公事的问他的姓名,工作,与谢林涛的关系。朱骜一一作了解释。然后李安然就开始发问,“谢林涛什么时候第一次提起胃部胶囊机器人的构想?”“你们决定合作创业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研发有了进展?”这一切朱骜回答的都与谢林涛的对的上。
随后,李安然就有些漫不经心地问了朱骜一句话,“你们是在三年前的6月2日申请的胃部胶囊机器人的发明专利吗?”
他以为朱骜会给他同样的一句“是”。却没想到,这时候朱骜却斩钉截铁地说,“不是。”
那两个字声音并不大,李安然甚至开始都没有听清楚,还想接着往下问下去,“你……”他话头都起了,才一下子回过神来,猛然抬起头与朱骜对上了,却看见朱骜的眼睛平静而又深沉,就像是一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