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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楚炎龙的篮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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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首先是一项竞技运动,其次才是娱乐,楚炎龙被杰克逊连着骗了三个犯规,自然不甘心,等场内所有人都走后,他把杰克逊拽住非要再比试比试。

楚炎龙虽然性格稳重,骨子里面有天朝的谦逊和友善,但这改变不了他年轻的事实,年轻自然气盛。他的骨子里,随着霸王龙血液的融合,已经让他不会轻易的接受失败。

他不想失败,因此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提高自己的实力。而眼前这名在nba各支球队流浪的著名nba浪子,则是天赐良机,他不想错失这样的好机会。

“呵呵,楚,怎么样,我说杰克逊肯定能让你吃亏,你还不信,怎么样?年轻人,你的道路还很长,放心吧,我已经请求杰克逊留下来了,他会在这里呆两天,你不用太急的”

看着楚炎龙拉着自己的得意门生非要再比试比试,史密斯有些哭笑不得,这好胜心,还真是让他给培养出来了,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联盟里面都知道,八十年代的魔术师和大鸟就是一对争强好胜的冤家,只要一见面就眼红,非要争个高低才可,虽然他们的私人关系和好的不得了。

然后到了九十年代,出了一个迈克尔乔丹,比起自己的两位前辈,其性格里面不服输的劲头更胜一筹,随着他名声的崛起,关于这位大神的性格有关的争论也是广为流传。

人们普遍开始认为,他们的成功和他们的性格密不可分。

比尔·西蒙斯,espn专栏作家,尤擅长分析nba。波士顿人,凯尔特人铁杆球迷,以言语狠辣著称的他就这样描述过乔丹,还有体育上关于竞争的话题。

在我比尔西蒙斯一生的时光之中,在篮球场上只有一位超级巨星,能够毫不意外地被描述成“汉尼拔”。

迈克尔乔丹;他是一名杀手,能毫不留情,绝不怜悯地挖出你的心脏。如果你们是对手,一旦他决定开始,他会战斗直到你死去为止;他可以嗅到血液的味道;他就是冲着敌人的颈动脉去的,没人能像他这样子杀戮。

别人会努力维持生命而乔丹会拔掉插销断你活路。他会吃下你的肝脏,然后顺便来一杯基安蒂红酒。我这里只说一句;因为一切我要说的,绝对都在1988-1998年之间给那些自言自语的播音员们说过了。

是我们这个社会,造就了乔丹这样的竞争者;因为我们的社会珍惜这样的运动员——他们珍视胜利;发挥自己所有的潜能;他们停留在较高的竞技层面;他们会挥着拳头,修理着对手;宁愿自身承受伤残,也不愿意承受失败的痛苦。

我们喜欢这些家伙,他们永远比凡夫俗子想要的更多,在意的更多;就和我们憎恶那些在竞技体育中别无所求,什么都不在意的人一样。这是为什么?因为当我们幸运地获得的结果是一样时,是公平竞争时,我们就应该努力好好打球!

这就是我们从不评判乔丹的病态求胜欲的原因;不管他有什么,我们还是会神话他。他可以做任何的事,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ok。从1984年到1991年,所有的报道——报刊,杂志,书籍等等,只要是你想得起的———乔丹所拉的屎都是香的,也就是他不可能是个混蛋,而就算是,大众也不愿意知道。

史密斯知道楚炎龙崇拜乔丹,以乔丹为偶像,甚至有时候他可以从这位年轻人那燃烧着的眼神里看出一种信息,他不但要追寻乔丹的辉煌,他还要超越他。

但在这之前,他只有先成为乔丹,达到乔丹的高度,他才能去超越。

他知道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他一直在拼命。他目前还找不到自己的角色,因此他只能遵循乔丹留下的一切,并努力变成那样。

令人恐惧,毛骨悚然的杀手印象,攻防两端无与伦比的能力,赢下总冠军,率领球队走向巅峰,他要在ncaa先完成乔丹当年完成的事情,然后他就会选择去nba,去继续乔丹曾经做过的一切。

他的生命里,已经被乔丹的一切烙下了深深的印迹,这像蚀骨的毒虫般,不断的在鞭策着他。

他知道乔丹是怎样成功的,因为乔丹永远都知道自己是谁,而且他要赢下所有一切。

他会仔细研究对手找出他们的弱点;甚至会找相关作家和广播员了解关于对手更深层的信息。他在飞机上让队友沉迷在扑克牌中,自己又是如此残暴求胜,以致教练都会警告球队新人远离他。

有次打乒乓球输给了队友higgins,他会买下球台练球,直到成为队内最好的乒乓球手;他在犹他队主场扣了斯托克顿,听见球队老板larrymiller在场边喊:“怎么不去找一个和你一样高的扣!”,然后他就扣了场上的中锋melturpin,回过头去嘘了miller,“扣这个可以了吧!。

他贿赂机场负责行李的家伙,要他们将他的行李放在第一位,然后和队友打赌自己行李会最先出来;一次他像个孩子样气愤地离开公牛队的训练赛,只是因为队友s搞砸了一次得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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