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了七、八月的酷热时节,九月拂来的雨丝即使气势强盛,也不令人感到嚣张狂放,反而令人觉得微凉舒爽。
学生的幸福暑假已然过去,迎来了一成不变的上学、放学的日子。
今儿个,便是个开学的日子。
敲门声惊动了沉思的心神,她震动了下,从书本中抬头,进门的少年穿的是与她同款式的制服,差别只在男女。
“小雅,吃早饭了。”少年笑眯眯的看着她,伸手揉了揉她的头。
“哥,你看完了?”她合起书,也露出一个笑容。
少年自是叶溟煜,她自是重生的叶晗雅。
这个世界与她之前的世界不同,一样的七大洲四大洋,一样的政权划分,一样的同胞,一样的炎黄子孙,但那个世界流行的东西,这个世界却没有,这个世界自有自己流行的影视、音乐等等。
叶晗雅重生的地方,是西北一个小城市,在新疆南疆地区,城市叫明珠,意为沙漠里的明珠。
叶家老爸名唤叶麒臻,是第一中学的语文老师,温柔的妈妈叫冷君,是一中的音乐兼美术老师。在西北小城市,一个好的老师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父母这种名牌大学毕业的老师能在此安家,学校求之不得。
“爸、妈,早。”
叶麒臻正在看报纸,闻言放下手里的报纸,笑着看向自己的一双儿女。“做完早课了?累不累?”
“嗯。”叶晗雅点点头,在自己的位置坐下。重生一月有余,每日早起跑步、蹲马,练各种乐器、读书,上下午都按学校课表走,只不过放假这些课表改成了乐理知识、美术概论、武术练习而已。晚上吃过饭,休息片刻,继续练乐器……这些已成了必修课,她也早已习惯。
重生之后的她,还只是即将开学的二年级小学生,年仅六岁过半,她的生日,是很多人都熟悉的圣诞节,更巧的是,与哥哥叶溟煜是一天的生日,但两人却差了五岁。
以一个不到十二岁的男孩而言,叶溟煜有着超越年龄的沉稳与锐利,令周围的人,乃至师长叹服之余,也会自然而然地顺应他种种要求;这便是叶溟煜,一个注定了绝非池中物的少年。
“溟煜,吃饱了吗?”冷君温柔地笑着,轻轻放下了筷子。
“嗯,吃饱了。妈,等下我跟小雅自己去学校就好,你跟爸不用送我们了。”叶溟煜擦了擦嘴,“我们再休息五分钟就出门,早点搭校车,免得车上人多,挤得不舒服。小雅自车祸后,身体还有点虚。”
叶溟煜口中的车祸,自然是晗雅重生那日发生的,司机酒后驾车,车子撞到了一小的校车,当时叶晗雅就坐在最前面,受伤最重。大家都以为她救不活了,却不想她只是胳膊骨折,并没有别的内外伤。但也只有晗雅本人知道,原来的晗雅已经不在了,现在活着的,是另一个现代的叶晗雅。
“妈,就让我跟哥哥自己上学吧,你跟爸早上不是还有课?”晗雅笑着拿起书包,挥了挥手。“哥,走了!”
“你慢点,书包给我,我给你拿着!”叶溟煜快走两步,拿走妹妹的书包,轻轻敲了敲她的头。“小心点!慢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