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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小明,我有一个特别好的闺蜜,大家都叫它姨妈巾。
现在,我这个好闺蜜再次刷新了一下我对它的看法,原来它也是很有攻击力的,我感觉我更加喜欢它了,我应该对它更加上心。
在这个时候,我觉得我有一件可以实行的计划。
占、山、为、王!
前山大王此时正看着我,一双眼错也不错。
“你给本王滚出来!”他脾气非常不好,比那只傻白赢鱼更不好一百倍。
但是,我并不把他放在眼里。不就是个牛排加刺猬肉加生虎肉加鸡翅膀综合体么?有什么好害怕的。身为一个天、朝人,怎么可能败在一道菜上!我高端大气的对一直怒视着我的红衣青年露齿一笑。
如果这个时候有阳光,搞不好还会看见我牙齿的反光!
他是我遇见的第一个能以人形出现的上古凶兽,盘古不算,他个子太高大我一直没看清楚他,而且他也不是妖魔。
按理说,身为人类,我应该对人类的长相很有亲切感才对,可是,在穷奇表达了对我那双宝贝儿女的食欲后,我完全没办法对他产生好感。我笑了一下,静静的看着在外面死活都无法靠近我,要是想勉强靠近百分百被拍飞的人形凶兽,心情真是不要太好!
穷奇人型长得很好看,可惜,穿越这么长时间我已经把自己对男人的审美啃进肚子里吞下去了。当,当然了,我刚才不小心看愣了,不对是看着他一动不动是在表达生气。
我表达完生气后,眉毛一皱:“你还想吃我的儿女么,无知畜类。”我高高在上的抬了抬下巴。
无知畜类四个字彻底的激怒了我面前的妖兽,让他本来就红的双眼红得发紫,白皙的脸上渐渐显现出了妖娆的红色妖纹。他的眉毛很利,也是红得发紫的颜色,向外斜飞入鬓。妖娆艳丽的长相却配着这样一双眉毛,让他看起来凶气毕现,加上他表情狰狞,更让他整只妖看起来阴森锋利得很。
明明本体是那么威武凶恶,可化作人型却是这般。美丽中,又带着凶恶,凶恶中还带着阴沉。
就算愤怒到脸上都爆发出了妖纹,穷奇却聪明的没跟我硬碰硬,而是找了块地方,一挥如火云般的红袍坐了下来,一动不动的盯着藏在日用型上的我。他只稍微调息了一下,嘴角的妖血便像风似的蒸发了。
这还真是轻松方便,擦嘴都不用。
一双发紫的眼眸明明暗暗,不过一会儿,他眼里的怒气便消失了。只是还是不肯放过我,盯着我不放。
这果然不是一个蠢笨的妖兽。
我在日用型里点了点头,抱紧了我略有些害怕的儿女。
刚才穷奇一震怒,比我吼的那一声效果强烈多了。如果他真的认真打起来,这座他的山头就该被他自己毁了,他显然知道这样做不划算。
由于不吃不喝也不会死,呆在里面顶多无聊了些,为了我儿女们的生命安全,我指挥着日用型飘回了自家树屋。我们就这样在一只上古四大凶兽之一的注视下坦然的在日用型上面生活了起来。要说生活,其实也没做什么,有穷奇这么盯着,我能做什么?自然只能做从前一直在做的事了。
我抱着两个蛋,仰天,发呆。
我曾经有过一发呆就上千年的经验,跟我斗,小样儿!
有了穷奇在这里盯着,赢鱼姑娘只敢远远的扑腾着翅膀看我几眼,都不敢过来找我说话。在我被穷奇看守期间,有不少奇形怪状的“菜”曾经来游荡过,不过都没开口说话,顶多是有些好奇。
它们又没办法对我造成伤害,被看看也不会少块肉,我大方的任它们看去。
这样过了几日,我都没说什么,穷奇的眉毛就冲着我挑高,声音冷冷淡淡的:“你为什么不逃。”
是啊,他又伤不了我,我想要逃跑是非常简单的事。可是,我舍不得我辛苦了这么久的成果,这么想着,我又看了看自己的树屋。穷奇又不是人类,怎么会了解我念旧的心情。
看在他伤害不了我的份上,我觉得在占山为王和跟山大王做邻居的选项里,其实后面那一项也是可以选择的。
若是这只凶兽不放弃吃我的那双儿女,我只好……吃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