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三点刚给魏槐打的电话,靠靠靠!
醒了就算了,走到院子里,一瓢凉水当头浇下,一个激灵,爽快!
希望今天也和昨天一样的顺利,老天保佑!
…………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上,始终是好人不长命,所以,好事也不长久。
洪森还是再一次陷入了头疼和麻烦当中,深切的感受到了,胆敢一个人担起一个文明的发展,是多么的幼稚和自不量力。
有句话,又得再说一遍了,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实际上,这祸是洪森自己找来的,打了0就觉着没事了?打蛇打死,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尤其是面对小人的时候。
柳公子,是个标准的小人,睚眦必报,兼没有自知之明。
咚咚咚,敲门声一声接一声响起。
洪森从杂乱的图纸堆里抬起头来,用力揉揉隐隐作痛的脑门,一时没搞清楚怎么回事。
然后眼睛忽然弯起,又有找麻烦的来了,欢迎欢迎!
“来了,来了!”欢呼着跳了起来,冲向门口,忽然感觉不对,呃,怎么这么有礼貌?
调出监视画面,眼睛一扫,立刻没了精神,得,来乐和不成了,是街道的片警罗大叔。
呵呵,一个干了三十多年的老片警,在这一片无人不知,街面上九成的小混混无业游民,都是老人家着长大的,没人不尊敬这位大叔,也没人敢不尊敬,这街面上超过九成的家庭,都被这位老好人帮过,敢不尊敬,回家就难过了。
洪森也是,对于这样认真敬业的老人,想不尊重也不行。
“呵呵,罗大叔啊,您老咋有空来我这了,快进来坐坐。”打开门,洪森乐呵呵的邀请。
“得了,小胖子,今儿找你有事。”罗大叔带着几个起来挺干练的警员走进门。
“这几位同志找你有事。”罗大叔指着后面的几个警员说道,然后使了个眼色,对着洪森说道:“对了,你一直对稀罕玩意感兴趣,最近是不是捡到,或者收到过什么奇怪玩意,如果有的话,赶快交出来……”
“什么?没有啊,怎么回事?”洪森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这是哪儿说的啊。
“对不起,老罗,还是让我来吧。”一个带着眼睛,却跟黑老包一样面色,一点也不文质彬彬的警员上前一步,拿出了一张纸,说道:“香川市局刑警队副队长宋平安,我们接到线报,你这里有违禁品,这是搜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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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国内的搜查证,不需要检察院办理,一般的县区公安局就能办理,所以不要说我这个搜查证很可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这里的侦查人员是指刑事侦查阶段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人员、国安人员、军队保卫部门的军人、检察院的检查员、法院的法官。
简单说,检察院能出局,县区公安局也能,只要立案。如果事情紧急,也可疑例外,法律规定了六种先搜查再办证的情况,这里就不写了。
以上为给某个说的我哑口无言的朋友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