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商贾们则搬出了琳琅满目的货物,吸引了大群的牧人带着女人和孩子赶去交易。不时有家资雄厚的贵族被商贾们引进帐蓬,捧出更加珍贵的货物,唾沫横飞地吹嘘着,希望科尔沁的贵族老爷们能够把它们买下来。
一个黑脸膛的牧民纵马向乌恩其驰来,到了近前一跃下马,满面带笑地道:“嗨,乌恩其大哥”。
乌恩其注意到他是从那些西方商贾的营地里赶回来,便微笑着问道:“胡鲁,买了什么东西?”
胡鲁身材不高,但是肩宽膀厚、身形沉稳,满脸的横肉,显得十分彪悍。他哈哈笑道:“给我的女人买了两粒珍珠,还买了一柄乌滋弯刀。”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柄巴掌大的小弯刀,嚓地一声抽刀出鞘,优美的弧度、刀刃上有雪花似的漂亮花纹,锋利的刀刃在阳光下发出凛凛的寒光。
乌恩其的目光一下子变的炽烈起来。乌兹钢是天竺特有的一种钢铁,是制作刀剑最好的顶级用钢,这种钢在铸造成刀剑时表面会有一种特殊的花纹———穆罕默德纹,花纹使刀刃形成(肉眼无法分辨的锯齿,使刀剑更加锋利。
但是这种钢刀也太昂贵了,他只见过部落首领有一柄阿拉伯式的乌兹弯刀。伸出手指,轻轻地拭摸着刀刃,乌恩其不禁发出赞叹之声。
胡鲁左右看看,悄声道:“乌恩其,我看到那些西域胡人,携带着无数的宝石,我还看到几口三尺长的乌滋弯刀,那都是顶尖儿的锋利宝刀啊。他们只有五百多人,有那么多货物”。
胡鲁舔了舔肥厚的嘴唇,低声道:“我们要不要把他们干掉?很容易的”。
乌恩其身子一震,惊讶地看着胡鲁。鞑靼贵族们有时也会冒充马贼劫掠过路的商旅,但是这是遭受贵族们唾弃的行为,而且一旦泄露了消息,商旅们将不敢来他们的部落做生意,对他们的影响太大。
所以非不得已,他们是不对商旅动手的,而且一旦要劫掠商旅,一般都会乔装改扮,到远离他们驻地的地方去,而且绝不留活口,无论是妇人孩子还是老人,根本不敢留作奴隶,一律统统杀掉,这一点比真正的马贼还要残忍。
乌恩其跟着父亲和叔父也干过这样的事,但是这是在他们自已的牧地,杀死上门来的客人,而且还赠送了他一份贵重的礼物,这样做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胡鲁继续劝说着:“他们五百人,而我们的战士大约有一千人上下,一千个勇士对付五百个商旅,他们一个都跑不掉。他们有大量的财宝,我们将马上成为科尔沁最富有的人之一,最重要的是,现在草原上到处都在战斗,我们不说,有谁证明他们平安地到达了我们的营地?
干掉他们!抢走他们的财宝,把他们深埋在地上,驱赶着牛群去踩上两圈儿,来年,那里就是一片丰美的草地。这件事不会有人知道,这里只有我们的族人”。
乌恩其的贪念被他挑拨了起来,他抬眼望了望河边的胡人营帐,眼珠转着,渐渐泛起精亮的光芒。
“胡鲁”,乌恩其声音有些沙哑:“吃完了饭还要放牧呢,让我们的族人都回来,晚上才可以去交易!”
胡鲁一怔,不甘心地道:“乌恩其!”
乌恩其看了他一眼,低促地道:“召集我们的人手!”
“好咧!”胡鲁大喜过望,兴冲冲地跳上马,飞快地去了。
吞弥和两个汉人打扮的人蹲在河边,一边洗着脸,一边低声地交谈着。
“有点儿不对劲儿,他们没有必要把女人和孩子都叫回去,会不会动了我们的念头,想撕下友好的画皮准备行抢了?”一个汉人望着清澈的河水说道。
另一个汉人用生硬的汉语道:“他们最多只有一千名战士,这种营地作战不同于草原上厮杀,他们的骑射优势不好发挥。我们人少,如果夜间再偷袭,可能会有许多人逃走,他们自已集中人马送上门来不是更好?”他是一名高丽刀客,也是阿德妮招揽的部下。
吞弥冷冷笑道:“不要大意,如果他们想提前送死,那我们就打一场硬仗。我已经叫大家戒备了。盯紧他们的举动,马上冲锋我们没办法和这些天生的战士相比,如果不能等到我们攻击他们的营帐,那就把他们引进来。我们每个人都精通近身技击之术,这一千人,很容易对付”。
河水上游下游突然冒出一群骑士,他们骑着马在清澈浅浅的河水中奔跑过来,水珠儿溅的漫天都是,惊起的鱼儿不断地蹦出水面,闪出一道道亮银色的光茫。
吞弥笑吟吟地站了起来,友好地向那些似乎要饮马、洗马的牧人们点着头,目光在他们腰间的佩刀和肩上的弓箭略一逡巡,便移开了去。
他身后的两个人悄然又退了两步,暗暗握紧了腰间的兵刃,当吞弥的目光再次与河中那领头的大汉相遇,双方的眼中好象同时闪过了一抹厉色。
摘弓、搭箭、扣弦,动作一气呵成,而那个大胡子吞弥和他的两个手下动作却更快,他们就象三只受惊的兔子,连蹦带蹿地跃离了河边,扑到了一顶营帐后去,同时示警的呼声四起。
马上的大汉泄气地怒吼一声,拔出长刀呐喊一声,一拨马头向岸上冲去,那些杆绳上挂着鲜艳美丽的衣服,那些营帐防雨效果极好,冬天防风保暖也极为出色,他当然看的出来,那些东西马上就是属于自已的财产了,他可不舍的破坏掉。
与此同时,陆地的几个方向,方才还盛情待客的鞑靼牧人,就象一群群凶猛噬血的狼,挥舞着刀剑冲杀过来。能在草原上千万里跋涉经商的行贾,就算自已不通武艺,也必然雇佣有凶悍勇猛的护卫,他们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然而现在他们人数少、马匹少、没有防备,骆驼四散吃着野草,也来不及布成驼阵防卫,可以说这些商贾完全信任他们,万万不会想到他们触犯草原上极大的禁忌,公开在自已的领地洗劫行商,这为他们的突然袭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那些支起摊子准备做生意的商贾根本来不及反抗,他们惊恐地呼喊着伙伴,飞快地向营区内逃去。
鞑靼人的营帐,每顶之间至少隔着数十丈远,而这些商贾为了照顾车马和货物,那些营帐设立的很近,彼此的间距有限,再加上为了固定帐蓬斜斜钉立在地一条条绳索,这为他们周旋逃命提供了机会。
乌恩其岂容他们做出反应,一声号令,凶悍如虎的战士们就拨马冲进了营区。近百顶营帐象一片森林,将双方不到两千人的队伍完全吞没在其中。绊马索、陷马坑、突兀射来的冷箭、还有吹箭、飞斧、标枪。
最听人惊讶的是还有些和他们高大的身材相比简直就是些小挫子的人手里挥舞着长刀,发出咿呀的怪叫从营帐中扑出来,还没冲到面前就一头栽倒在地,连滚带爬来的飞快,跟滚地葫芦似的到了马下,不是砍断马腿就是刺穿马腹,带着一头一脸的鲜血厉鬼似的跳开。
他们怒吼着,骑在马上成了活靶子,受到四面八方全方位立体式的进攻,而战马的优势根本无从发挥,想要拨马冲出去,厮杀混乱中命令已经无法下达,他们是来洗劫的,根本没有携带旗帜,谁会想到迎来的却是一场屠戳,这时想号令上当的部下退出去,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远远的,他们的妇人和孩子站在营盘内看着自已的父兄英勇地冲进那些商贾的营地,不禁发出热烈的欢呼。
他们的眼睛里放着兴奋的光芒,因为很快的,他们的亲人将把他们需要而买不起的家什、玩具、华美的丝绸、昂贵的珠宝、柔软的地毯和鲜艳的衣袍给他们送回来一阵暖风吹来,挟着野草味、花香味、牛粪味、羊粪味,还有血腥味。
这些由各族最凶悍、最残忍的流浪者组成的掠食队伍,人人凶光大盛,就象一只只择人而噬的虎狼一般,不择手段,用尽一切手法毫不手软地屠戳着这些闯入者。短兵相接、白刃交加的时候,这些马上的英雄远非他们的敌手。
上砍人、下砍马,血如泉涌,这群一见了血就凶姓大发的野兽原红着眼睛,发出比鞑靼勇士更凶狠、更惨厉的嚎叫,一个个全都变成了浑身浴血的屠夫。
幸好,吞弥做为首领,还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在他的命令下,几个通晓蒙语的部下,开始一面厮杀,一面忘形地用蒙语互相呐喊鼓劲,他们所泄露的几个地名、部落名,乃至首领的名字,已经足以让这些拼命挣扎着想要逃出死亡陷阱的鞑靼相信,这是瓦剌人派来的一群凶手。
这群人种组成如此复杂的队伍,也只有领地同西域和极北之地接壤的亦不剌才招募得到,不是么?
赛马者冲回来了,那些负责搅乱他人行进路线的辅助者们已经远远的落在了后边,而且众目睽睽之下也没有人再敢做出阻碍他人行进的事。冲在最前边的人都在快马加鞭,向着终点的彩旗飞奔着。
崔莺儿不负重望冲在最前面,同样是千里挑一的骏马,同样是万中无一的骑术,体重就成了决定七十里赛程最终胜利者的必要条件。紧随其后的,是封雷、布和、苏赫巴鲁、女真部的哈刺等人。
站在高台上的白音、阿古达木等人都松了一口气,暂时的胜利不要紧,真正要决出一个三艺第一的英雄是很难的,冲在最前边的那位塔卡部的年轻人虽然跑了赛马第一,但是他过于单薄的身体想要赢得摔跤比赛那可能么?
至于箭术,他们对自已的子侄也甚有信心,相信最后这些获得单项胜利的人将不得不再战一场,一场角逐女王的比赛。最后选取一名各项名次皆优异在前的骑士成为女王的夫婿,他们还有机会,最后的时刻还没有到来。
杨凌欣然站在帐前,看着远处被欢呼的牧民簇拥着红娘子赶向女王的营帐,轻笑了两声。银琦女王一直待在帐内,陪伴着活佛和练指挥使等贵客品茶饮酒,从来不曾跑到帐外去关注赛事的进行,但是那达慕举办了三天,第一项比赛的冠军出现时,她的神色间还是不免有些紧张。
听到有人高声禀报比赛的结果,优胜而出的人是杨英时,银琦的肩头一塌,明显从紧张中松驰了下来,那唇角,也不禁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意。晶亮的眸子微微一转,瞟了活佛等人一眼,那刚刚绽现的笑便被她收起了,可是两抹弯弯的眉梢儿,还是不经意地抖擞出一片喜气。
一位步履蹒跚的年高老者,穿着干净的蒙袍,走到了红娘子的马前,捧着洁白的哈达,唱起了优美的赞歌:“广众聚集的那达慕,脱颖而出的这马,脖颈上系着龙王的彩带,胯骨上打着经师的烙印。大象般的头颅,鱼鳞般的腭纹,苍狼般的双耳,明星般的眼睛,彩虹般的尾巴,丝绒般的颈鬓。每个关节长满茸毛,每根茸毛上鎏金溢彩。这匹天造地设的神驹宝马哟,把那吉祥圣洁的鲜奶抹在你的头上”。
他对马的身姿,甚至马的每一个部位都备加赞扬,并举着一只漆金小碗蘸着奶子抹在骏马的脑门上,最后把马奶高高举起,敬献给杨英。
红娘子见他用手指头蘸着马奶在马身上胡乱涂抹一番,最后还把剩下的马奶让她喝掉,不禁暗暗蹙眉。可这是草原上的风俗,许许多多牧民都在用热诚、崇敬的目光盯着她看,而那些败在她手下的勇士们眼巴巴地看着她手中的小碗,似乎还满怀嫉妒。
崔莺儿苦笑一声,硬着头皮举起碗来,把眼一闭,将那半碗马奶硬生生地灌了下去。草原上沸腾起来了,远远近近的牧民围成了一个大大小小的圈子,手拉着手儿载歌载舞,到处是一片祥和安乐的气氛。
成绮韵站在帐前,微笑着看着欢乐歌舞的牧人,听着那音乐的节奏,下巴微微点着,应和着他们的节奏,似乎也要随歌而起了。这时一个人悄然走到了她的身后,压低嗓音禀报了几句。
成绮韵肩头随着牧人的歌声轻轻晃动着,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吩咐道:“让他们动手,不要干预。等他们成功之后,把艾慎带回来,其余的人全部消失”。
“是!”身后的人影又悄然离开了。
“韵儿”。
“大人”,成绮韵扭过头,脸上换上了甜甜的笑。
“你怎么也晃来晃去的,喜欢他们的舞蹈么?”
“他们的舞蹈欢快洒脱,别有一番味道,还不错”。
杨凌走近了来,揽着她的腰望着那些载歌载舞的牧民,笑道:“我倒更喜欢你跳的舞蹈,比这要好看一百倍”。
“我?”成绮韵的眼珠溜溜儿一转,诧异地道:“我有在大人面前跳过舞么?我怎么不记得?”
“怎么没有?记的那是你第一次到我府里,住在内书房,纤腰上系着一条黄金的腰链,跳的那天竺舞蹈,水为肤、蛇为骨,妩媚的扭动、魅惑的眼神,好一条要命的狐狸精”。杨凌嘿嘿地笑。
成绮韵咬着唇,笑盈盈地打了他一下,她伸手掠了掠发丝,眼波流盼地媚声道:“那人家今晚再跳给你看,跳给你一个人看,好不好?”
“唔!唔唔好!”,成绮韵忽然发现杨凌放在腰间的手拿开了,他的两只眼睛望着前方,脸上的表情无比的严肃,那下巴还在很认真地点着,好一副和她正在谈‘公事’的无耻嘴脸。
成绮韵会意地移眸横睇,不出所料,崔莺儿在封雷、荆佛儿等人的陪同下正从帐前经过,她虽然不便过来相见,那双澄澈如水的眸子可一直盯着这儿瞧呢。
“哼!老爷就只怕她!”成绮韵忿忿地哼了一声,一边若无其事的背起了双手,一边把那靴尖儿压上了杨凌的脚面,肩膀向前一倾,辗呀,辗呀
(未完待续)